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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换工作医保“带着走” 身份证可辨识

http://news.qm120.com2010-08-27 16:22:41 来源:全民健康网

  统筹基金不转!

  不影响参保人待遇

  此次我省率先出台的“接续办法”规定,只转医保关系和医保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为确保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尽快转接医保关系,我们决定将这一问题回避掉。”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尽管会给地方医保统筹基金带来压力,但要顾全大局。不转统筹基金,并不会影响参保人的待遇,因为“流动就业人员在新就业地参保了,把原来的个人账户转过来,就会跟新就业地参保职工一样,按照当地的医保规定刷卡买药,住院也能用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转接办法”还要求,各统筹机构要有专人负责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指定窗口和设置专门电话办理该项业务,做到流动就业人员参保信息记录完整准确,以方便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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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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