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阳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
http://news.qm120.com2010-08-30 13:56:49 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华网济南8月29日电(记者王海鹰)农村和城镇困难居民得大病时救助标准不一致,救助范围窄,重点不突出,救助不及时,这些难题9月1日以后在山东宁阳将成为历史。
记者从宁阳县民政局获悉,宁阳近日把原来城市和农村两项医疗救助政策融为一体,取消城乡困难居民得大病时在救助病种、救助标准、起付线设置等方面存在的明显差别,变“城乡分制”为“城乡一体”,统一救助病种和金额计算方式,实现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一个政策、一个标准、一视同仁”。
宁阳的医疗救助范围覆盖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患重大疾病的城乡低收入家庭以及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实现了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
据介绍,宁阳原来的大病救助制度规定,农村医疗救助未设起付线,城市医疗救助的起付线为5000元。新政策取消了起付线设置,困难大病患者均能享受到救助。改革还新增加了门诊救助,并扩大了救助病种。规定困难大病患者的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其自负部分均计入救助基数,以缓解救助对象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药物治疗以及急诊、急救发生的医疗费用压力。
对“三无”人员、“五保”对象患常见病发生的治疗费用,宁阳实行个人账户制度,根据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年底一次性给予500元以内的小额医疗救助。对尿毒症、恶性肿瘤、白血病等11种常见的大病病种,以及其他需要救助的重大疾病,主要是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其他病种,按照新农合政策报销之后,再按不同人群执行不同的救助标准:“三无”人员、“五保”对象按50%比例救助,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按40%比例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30%比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