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设立调解员
http://news.qm120.com2010-09-26 11:05:55 来源:全民健康网
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根据部署,2010年底前,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90%。
意见提出,保险公司应保证在医患纠纷调解结果或法院判决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小额赔付执行简易程序,保证患方能够得到及时赔付。
专业调解员既懂医又懂法
出现医患纠纷之后,医院或患者的一面之词都不足以让对方相信,第三方调解机制就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上述意见要求,到今年底,全省绝大多数的县市都将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并配备专业的调解员队伍。
由于这些第三方专业调解员既要懂医又得懂法。省政府表示可以通过专职与兼职结合的方式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等都将是调解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专职的调解员将向社会招聘熟悉卫生法律法规以及调解业务的人员。调解员们像一样提供义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其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人员**等均由当地财政解决落实。
保障病人及家属知情同意选择权
上述意见还要求医院要加强与病人的沟通,保障病人及家属的知情同意选择权。
今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还将专设保卫机构和专门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并积极争取公安机关在医院或周边设立室,协助调处医患矛盾纠纷。另外,各部门还将建立纠纷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坚决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医闹”行为。(海峡都市报 薛辉)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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