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http://news.qm120.com2010-12-24 16:13:28 来源:全民健康网
2010年12月22日,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全省第二批地区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电视电话会议”顺利召开。
记者了解,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洛阳、新乡、三门峡、濮阳、许昌、漯河6个省辖市的50个县(市、区)政府将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河南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指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目录药品,实行省级网上平台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省增补目录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不得再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目录之外的药品,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自行采购。目前库存的药品要做好盘点,可继续使用,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部按进价销售,不得加成。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严禁私下采购,严禁超范围采购,严禁违规加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试点地区可以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二次议价,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全省统一招标遴选了100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各地应根据本地医疗机构数量、药品使用和地域分布情况,从省级中标配送企业中合理选择一定数量的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负责本地区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
目前,我省第一批6个省辖市47个县(市、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药品费用同比下降16.46%,次均住院药品费用同比下降14.77%。实践证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方向和路径是正确的、可行的。(记者 闫良生王俊霞)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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