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厅局联动建立测哨点 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曹国敏
http://news.qm120.com2011-02-12 15:19:29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陕西省将在今年上半年开展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并在全省全面建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监测区域为各县(区、市)城镇(社区)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
陕西省卫生厅、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公安厅日前印发了《陕西省2011年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非法无证行医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门诊部(所);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乡村执业医师资格从事相关医疗活动的黑医师和流动无证行医摊点。
专项行动以城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及农村集贸市场等非法行医高发区域为重点,加大打击密度和力度,有效控制无证行医生存空间,做到全方位覆盖,全面取缔,通过专项行动为广大群众创造放心安全的就医环境。
陕西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加强与检察、监察、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的优势,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形成严打合力,并重点对反复回潮的非法无证行医、城乡结合部等无证行医比较猖獗的区域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陕西省还将全面建立打击非法无证行医督查、巡查制度,并设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监测区域为各县(区、市)城镇(社区)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将设立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举报电话和专用电子邮箱,并向社会长期公开。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计划设立非法无证行医举报奖励制度,对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金奖励。
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本辖区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非法无证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负责对卫生部门依法移交的涉嫌非法行医、暴力抗法等案件进行侦查;监察部门负责对打击非法无证行医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和因不作为导致非法行医引起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四)检察机关负责对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卫生、公安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对在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