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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现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李永明

http://news.qm120.com2011-02-22 10:33:41 来源:全民健康网

  捐献之后:名字将刻在纪念碑上

  “在人体器官捐献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要求,尊重患者的意愿。”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肾移植中心主任田军表示。

  据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程序,他们会将冯女士的名字刻在遗体捐献纪念林的纪念碑上,让冯女士的家人有追思的地方。

  谈及此次捐献过程,田军表示,山东在人体器官捐献上坚持的是“心脏停止”死亡标准,因为“脑死亡”标准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此次捐献就是在冯女士心脏死亡之后实现的。

  同时,田军告诉记者,尽管难度非常大,山东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过程非常顺利。“器官捐献因用于病人救治,故有较强的选择性。肾脏等器官移植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而且还要经过预处理,以确保运送过程中器官不污染、不坏死、不凝血等。”田军说,最终的结果看,移植之后,接受移植的患者均恢复良好。

  【新闻背景】

  150人中,只有1人有器官移植机会

  “目前在我们这里,登记等待的肾衰竭病人就有很多,等待的病人也不少。现在、奇缺,肾衰竭病人通过血液透析,等待的时间可能会稍长一点,肝衰竭病人如果3个月内找不到供体,只能离开这个世界了……”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肾移植中心主任田军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在每一所能够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都普遍存在。“在我国,每150个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只有1个有手术机会;而在美国,5个人中1个有手术机会;在英国,3个人中1个有手术机会。”田军告诉记者,山东9000多万人口中,每年新产生上万名需要肾移植的患者,但很多人无法等到合适的供体,能实施手术的估计不到1000人。“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公民对人体器官捐献还很不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显得尤为重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表示,山东去年被确定为首批国家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份后,在10所医院试点劝捐,目前已登记了近300名人体器官捐献,市民可自愿登记成为人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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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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