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年推行社区首诊制度
孔令敏
http://news.qm120.com2011-08-31 15:09:26 来源:全民健康网
8月3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自明年起,将针对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将实行社区首诊制度。也就是说,在社区首诊制度实施之后,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和无业居民看病就医须先到社区医院就诊。
根据要求,上述2类人群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包括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这类人群,应在今年12月20日前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办理选择、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手续。
另据悉,自9月1日起,北京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可以办理2012年参保缴费手续,并应在今年11月20日前尽快办理完毕,以免耽误2012年看病报销。今年,北京市各项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金额标准不变。享受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享受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人员共6类人员可免交参保费,但需进行资格验审。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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