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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个体诊所缺急救能力 明年实行红黑名单制

张若凡

http://news.qm120.com2011-11-21 14:52:20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一直以来,个体诊所的名声并不太好,容易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等医疗事故联系在一起。11月18日,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召集全市300多名个体诊所负责人,用真实的医疗事故案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请来急救专家,教授过敏性休克、输液反应等情况的急救知识,为到个体诊所看病的患者上“保险”。据介绍,南宁卫生监督部门明年将为个体诊所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个体诊所诊疗行为的监督。

  雇佣无证人员行医遭重罚

  案例:2006年6月,南宁市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三塘镇九曲湾路某内科诊所接诊一名患儿后致患儿死亡。经调查发现,该诊所擅自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儿科诊疗活动,聘用无执业资格的护士林某某给患儿输液,造成死亡事故。

  最终,护士林某某以“非法行医罪”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诊所负责人朱某某被拘役审查30天,被判民事损害赔偿30万元。

  良庆区一家诊所的负责人坦言,听到这个案例有些后怕。他曾在朋友的介绍下聘用过一个护士,当时该护士还没有《护士执业证》。现在想想,如果在那一年多时间里出了医疗事故,他这个负责人也脱不了干系。

  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吕强借着这个案例,又给在座的诊所负责人进一步“普法”:即使是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也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有的诊所会雇佣在医院实习的医学本科生、研究生等,这些人员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行医。

  个体诊所缺乏急救能力

  案例:今年上半年,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某诊所发生致病人死亡事故。按照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是不能独立给病人诊治的,需要在有资质的医生指导下行医。但是,该诊所执业助理医师陈某独立为一名94岁的患者输液,输液还没结束,病人就已经死亡。发现患者出现不适反应后,诊所人员不懂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也是导致惨剧发生的一个原因。

  当天,南宁市院前急救专家为300多名诊所负责人讲解了过敏性休克、输液反应等紧急状况的急救措施。这是南宁卫生行政部门首次为个体诊所提供这样的技术培训。据介绍,即使是严格按照诊疗规范配药,在输液前为病人做皮试,仍有可能出现不良反应,这与药品质量、病人自身体质等多种复杂因素有关。

  出现紧急情况,大医院具备完善的抢救人员和设备,个体诊所就难以做到了。但是,诊所医务人员掌握正确的急救措施,在等待救护车的时间里采取适当的急救,能大大提高抢救成功率。不少诊所负责人都表示,诊所以输液病人为主,最怕的就是发生输液事故,他们急需这样的技术支持。

  为个体诊所制“红黑名单”

  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学锋介绍,目前,南宁市共有营利性医疗机构(诊所)783家,个体诊所种类繁多,个体医生水平千差万别,非法行医、超科目或超范围行医、不自觉按期校验等问题仍然存在。

  执法人员在以往的检查中发现,部分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工作,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处方。有些诊所核准的诊疗科目是中医科,可是诊所却未使用中药诊治病人,而都是使用西药,甚至有些诊所内连中药柜都没有。

  针对这些情况,南宁卫生监督部门明年的工作重点是为个体诊所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在各城区培育一些示范诊所,建立规范化诊所的“红名单”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其他诊所规范执业。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严重的诊所,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网站上曝光“黑名单”诊所,同时加大对黑名单诊所的监督检查频次。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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