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时采集血液今起须经艾滋等检测
http://news.qm120.com2012-08-01 14:59:31 来源:全民健康网
根据近年来的登记工作实践,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程序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一是对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部分内容进行细化。二是调整了申请危险化学品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种类,增加了进口企业需要提交材料的规定,删除了提交危险性鉴别报告要求。三是增加了登记变更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四是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核换证程序。
办法指出,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滥发证书,在规定限期内无故不予登记且无明确答复,或者泄露登记企业商业秘密的,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办法明确,登记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品种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中国建立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
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今日起施行。
《处分规定》规定了15类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同时,为加强监察机关与税务机关在查处税收违法违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建立了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以有效整合力量,更好地维护税收工作秩序。
三部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改进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防不合理用药
卫生部出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提出,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干预力度,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医生开处方使用抗生素时,必须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才能应用抗菌药物。而缺乏细菌及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以及病毒性感染者,都不能应用抗菌药物。
办法实施后,根据相关规定,金霉素、氯霉素等10余种含有抗生素的眼药水也从8月1日起要凭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同时,对于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医生,将被限制、取消处方权,甚至被暂停执业活动。
据了解,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品。自从抗菌药物应用于临床以来,治愈并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但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不仅对用药个体、也对整个社会群体造成不良影响。
卫生部表示,《办法》是对10余年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践经验的提炼和固化,其发布标志着中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迈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为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医疗机构临时采集血液须经艾滋等检测
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自今日起施行。《办法》指出,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必须具备开展交叉配血及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检测能力。
《办法》强调,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办法》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制订应急用血工作预案。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危及患者生命,急需输血;(二)所在地血站无法及时提供血液,且无法及时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剂血液,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输血治疗;(三)具备开展交叉配血及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检测能力;(四)遵守采供血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禁止将用血量和经济收入作为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