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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多了一条解决路径

http://news.qm120.com2009-08-28 08:31:00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民生关注

  近年来,医患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患者对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信任,使得许多医患纠纷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导致医患纠纷大量积压,医患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公立医院部分纠纷赔偿‘打包’给保险公司”,昨天,南京市卫生局宣布,医疗纠纷将引入第三方,全市市属公立医院将参加强制医疗责任险,同时全市推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第“第三方”调解,再由“第三方”保险公司理赔。

  人民调解 试点区内,纠纷下降

  据介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民间调解性质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属于医院和患者以外的第三方,具有较强的中立性。调解人员均由熟悉医疗法律法规及调解业务的人员担任,运用人民调解方式,调处化解纠纷。

  专家告诉记者,也就是说,如果出了医疗纠纷,双方多了一条解决的渠道。以往出现医疗纠纷,一是双方协商,但缺点是易出现“医闹”;二是请求医疗事故鉴定,但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被患方认为有“父子相护”之嫌;三是提起诉讼,但时间长,成本高。引入了人民调解的第三方调解机制,既可以把医院从矛盾中解脱出来,也维护了患者利益。

  南京每个区成立一个医患纠纷调委会,由司法局和卫生局分管领导、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医学法学等方面专业人士组成,还有专职调解员以及兼职调解员。这是独立于医院、患者的“第三方”,容易取得双方的信任。医院和患者调解成功后,如果医院需要赔付,保险公司将进行理赔。

  据介绍,鼓楼区从去年4月份试点以来,共受理医患纠纷169件,调解成功15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1.7%。而秦淮、高淳两个试点区内,今年第二季度,区县法院受理医患纠纷的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60%。

  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刘军告诉记者,该院作为试点,从试行情况来看,医疗纠纷冲突的剧烈性确实下降了。曾经有一起案例,患者发病于凌晨送到第一医院急诊中心,到院时患者已无生命迹象,医院急诊中心仍然组织了积极抢救,即使调集院内相关专家到位参加,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抢救,也无法挽回患者的生命。家属办完丧事后,在所谓的亲朋好友的怂恿下,由数位彪形大汉带领到医院“讨说法”,医务处接待人员及医疗专家反复向家属解释:患者到医院时已死亡,医生尽职尽责为其抢救,医疗过程符合医疗规范。但患者家属既不接受医院解释又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最后,在秦淮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积极干预下,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取得患者家属的理解,放弃了不合理要求。去年一年里,发生的医患纠纷60%由医院自行处理,40%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处理。

  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出钱,患者心里踏实

  昨天,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介绍说,全市市属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这是一种强制保险,必须参加,同时鼓励民营、外资以及社会医疗机构参加。医院缴纳的保费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从业务收入中列支,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患者负担。

  南京地区医疗责任保险包括:一是主险,即必保项目,含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造成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和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二是附加险,即可选项目,含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和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专家告诉记者,公立医院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一旦出现医疗纠纷,需要医院赔偿,将由保险公司理赔。

  专家告诉记者,这是一种新的赔付机制,而且是用第三方付费机制来规范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虽然是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但是对患者、医院以及医生来说,提高了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

  专家告诉记者,从去年4月到现在试点情况来看,最高赔付甚至可以达到近20万。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纠纷都由保险公司出,需要根据保险公司与医院的保单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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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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