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退市 跟风召回暴露药品管理机制不健全
http://news.qm120.com2010-11-08 10:56:54 来源:全民健康网
“跟风召回”暴露药品管理机制不健全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此次西布曲明类最终退出市场,直接推手就是药品召回制度。在美国等一些较早建立药品召回制的国家,有关药品召回的程序、监督和赔偿等都规定得非常明确,而我国的药品召回制度则是近年来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召回信息,被大家认为是“跟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一直在国内外对西布曲明的最新研究和报道。今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发布了西布曲明的安全,并要求企业修改完善说明书,警示用药风险。
今年10月,基于国际上对西布曲明的最新评估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组织了相关评估工作,综合对国内外监测和研究资料的评估结果以及国内临床专家的意见,最终作出了召回西布曲明药品的决定。
“如果美国那边上个月不主动召回,曲美现在会召回吗?”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表示,这种跟风召回的现象说明了我国在2007年发布实施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不够细化,尤其是药品安全的评估主动性不足。
邱宝昌指出,此次曲美事件不仅反映出我国药品召回与赔偿机制的无力与不足,更加反映出我国在药品管理方面的风险评估与监测机制的不足。
专家建议制定召回制相关法规
目前我国在药品、食品、汽车和儿童玩具等四个领域内设立了召回制度,并有相关行政规章作出规定,但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些机制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邱宝昌认为,召回制度还应增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部分,相关赔偿机制应更上一层楼。特别是大面积召回的情况下,企业未尽责任的情况下,政府应当有所作为。希望曲美事件能够引起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的反思,召回应该从制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另外,尹富强也建议,应当加大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改变固有的“违法成本过低”的现象。
江西财大法学院副院长熊进光教授提出,召回机制应进一步明确召回主体、召回时间、对消费者的赔偿等内容,特别是要明确药品企业不履行召回义务时的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他认为,药品损害本身具有特殊性,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要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知道损害的发生,遇有这种情况,受害人仍可在损害实际发生后,向当时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文/图记者淦丹丹贺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