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抽烟被拘
http://news.qm120.com2009-08-31 10:34:05 来源:全民健康网
就因为吸了这支烟,赵老汉受到五天拘留。 记者 吴子敬
朝天门派出所里,赵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记者 吴子敬 摄
解放碑赛博电脑城,一市民手拿吞云吐雾。 记者 冉文 摄
这个56岁的男子成为我市公共场所吸烟被拘第一人
叼根逛商场,能犯多大错?顶多被商场保安阻止,罚点小钱——若仅有这点想法,你危险了,稍不留意可能被拘留——昨日,来自湖北省孝感市的56岁男子赵某某,在朝天门金海洋批发市场内吸烟,被消防执法人员逮住现行,遭行政拘留5天。这是我市公共场所内吸烟被拘留第一人。
在商场里抽烟也是犯法
昨上午10时左右,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民警许宇航,带队到金海洋批发市场排查火灾隐患。
刚走到4楼疏散楼梯口,就见一老人蹲在地上吸烟。该市场是全重庆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倒处贴有吸烟禁令。
见民警靠近,老人继续吸烟。许宇航掏出手机摄像取证,老人这才意识到不妥,掉头准备离开。“吸根烟犯了法?”听说要被带往派出所,他根本不相信。
许宇航介绍,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消防法》第63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严重可处五日以下拘留。
公共场所吸烟被拘首例
赵老汉随即被带往朝天门派出所接受调查。下午2时,渝中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其行政拘留5天,立即执行。
记者从市消防总队获悉,因在公共场所吸烟被拘留,赵某某在我市是第一人。之前,2008年6月货车司机廖某在黔江城一加油站吸烟,被拘留2天。鞋工万勇在万州一皮鞋厂边吸烟边干活,被拘留2天。这两人吸烟地均属易燃易爆场所。
以上3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在拘留书上摁手印前,都不知道自己吸烟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据悉,鞋工万勇边抽烟边用易燃胶水粘鞋。见执法人员拍照取证,他竟相当兴奋,特地站起身,在相机面前摆起POSE(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