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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豢养多人提供器官交易 **老板卖肝入市

http://news.qm120.com2010-03-16 09:43:37 来源:全民健康网

  供体被打报警讨“薪”

  东窗事发后刘某某交代,他一共成功买卖器官4起。每次“买家”家属一次给他10多万元,“供体”的住院费用从这些钱中扣除,剩下的就是刘某某的纯收益,每次大约收益2万元。“有一次‘供体’的住院时间长,我没挣钱,还自己垫了不少。”刘某某称。

  去年5月13日,刘某某联系到“供体”杨某,在医院为一名患者进行了肝脏移植手术。由于医院规定,必须患者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才做人体器官移植,所以在安排下杨某假扮成患者的侄子,患者的妻子为此特意到老家为杨某办理了假明。刘某某答应,手术后给杨某3.5万元好处费,双方达成共识。同年5月22日,患者家属给了刘某某15万元。翌日,他分两次给了杨某共2.5万元,并表示次日再给他1万元。但第二天,刘某某表示不再给杨某钱。对此刘某某辩解称:“我本打算28日把剩下的1万元钱给他,可是他在25日找来了6个人威胁我。”

  杨某说,与家人商量后准备报警。为获取证据,杨某带着表哥等6人找到刘某某,要求他把自己在医院的检查单归还,并表示要报警。刘某某劝他说:“没事的,你看我也做过手术,3个月后就和正常人一样了。”双方谈判后,刘某某表示可以给杨某10万元精神补偿费。当月25日晚上,在西直门北大街43号院内,杨某等待着刘某某前来给他送钱,谁知却等来了20多名男子冲过来将他毒打一顿。“刘某某和他的老乡都在,他们都打了我。”随后,北太平庄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杨某送到二炮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杨某浑身多处受伤。化验显示,杨某的血象极高,体内感染情况严重,随时有休克的危险,危及生命。就在次日,医院大夫要对其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杨某已经离开病房。

  检方起诉非法经营

  去年5月26日早上7点,刘某某更换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一名刘姓老乡逃跑到了天津,随后又在当晚辗转北京逃往石家庄。

  此后,海淀公安分局刑警队迅速展开调查,于同年5月27日将阿阳和一名刘姓男子抓获。次日,刘某某和另外一名刘姓老乡在河北被抓获。就此,一条**买卖人体器官的链条被彻底斩断,由此非法获利的9万多元也被随即冻结。据了解,杨某是湖北人,做肝脏移植手术时年仅19岁。经调查核实,去年5月13日,在海淀区杨某为一名患者提供肝脏进行肝脏移植手术,并收取该患者15万元。

  负责处理该案的海淀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非法经营罪”是指经营“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物品”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没有直接针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的罪名,但2007年公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规定,不允许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活体器官的接受人必须是捐赠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此,检方对该案的4名嫌疑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进行起诉。 (穆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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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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