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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令程序不合法” 27居民告赢市政府(图)

http://news.qm120.com2010-03-31 09:35:55 来源:全民健康网

  

  原告,周××,住长沙市岳麓区××村×号;被告,长沙市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张剑飞。原告胜诉!

  这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民告官”的胜利。

  3月26日,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畔凤凰山庄的27户居民,经过漫长等待后终于拿到了胜诉书,这意味着他们不用为了给“大学生生活配套服务区”腾地方,而提前59年交出手里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了。

  见习记者叶子君

  胜利之后

  大院一如既往的“冷静”

  3月30日上午,桃子湖畔,砖石瓦砾满地,与凤凰山庄小区两栋六层的楼房显得格格不入。院门内,贴在传达室墙外的“告全体居民书”已被雨水洗刷得字迹模糊,不时进出的居民神色平静。2009年,因为对政府发出拆迁令的程序合法性存在疑虑,这里的业主周女士等陆续将市政府告上了法院,经过大半年等待后,他们拿到了胜诉判决书。

  业主王先生说,在将延期举证时间推至今年1月3日后,长沙市政府于2009年12月25日提交了答辩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相关证据。

  2010年1月21日,长沙市中院组成合议庭,将周女士起诉市政府土地行政决定的案件与另外26件起诉案合并开审。

  官民博弈

  “书面告知”谁看到了?

  庭上,长沙市政府的代理律师认为,2009年2月,市政府作出了长政发(2009)4号《关于收回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土地收回令”),决定收回岳麓区风景名胜区天马山景区范围内湖南大学等43家单位共计36560.4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凤凰山庄也包括在内,并在长沙晚报2月6日A9版发布公告,已完成送达程序。

  这一观点没有获得业主周女士的委托代理人蒋先生的同意。蒋先生认为,直到2009年6月要求小区某位业主签拆迁协议时,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指挥部才将“土地收回令”张贴在小区门口,居民才知道凤凰山庄即将被征收。而且,这份“土地收回令”正是主导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指挥部拆迁的重要依据。蒋先生说,市政府在作出“土地收回令”的前后没有依法送达,没有与凤凰山庄的业主发生任何联系,而依法送达是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必备条件,没有送达行政行为就不能成立,因此他们请求法院院判定“土地收回令”不对业主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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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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