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令程序不合法” 27居民告赢市政府(图)
http://news.qm120.com2010-03-31 09:35:55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公正判决
结果送到每个原告手中
蒋先生的学生王朝,作为另一委托代理人,也参与了诉讼。
长沙市中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中解释,凤凰山庄土地使用权已分户登记在包括周女士在内的住户名下,周女士和其余26位原告属于土地收回令的行政相对人。在凤凰山庄一案中,长沙市政府在作出“土地收回令”前,没有单独书面告知周女士,也没有将“土地收回令”直接送达给周女士,因此“土地收回令”对周女士不具有法律效力。
王朝回忆,长沙市政府的代理律师曾辩称,市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提升城市品位、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群众生活条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则认为,这并不能证明长沙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了告知程序,所以不予采纳。
3月1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判决如下:确认长沙市政府作出的长政发(2009)4号中涉及原告周女士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部分无效。同样的判决结果换了名后送到了另外26户起诉业主手中。蒋先生说,这就达到了一个目的:只要土地没有被收回,拆迁也就不可能进行。
背景
规划变更将凤凰山庄推到“风口”
凤凰山庄建于2000年,住户以湖大和师大教师为主。这块范围正处2004年编制完成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范围内。但2009年7月,与大河西先导区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天马景区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完成,将凤凰山庄所在区域纳入将来的“大学生生活服务区”,确定拆除。
在凤凰山庄居民看来,两份规划都体现了城市公园的性质和特点。依《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要求,城市公园每公顷允许30―200人的容量,天马山、凤凰山合计共有八个公顷多的面积,而凤凰山庄人口不足200人,山庄居民不迁出,并没有违反编制规范要求。
但长沙市规划局指出,小区建筑的合法性不能作为规划保留的依据。因为“总体规划”在小区规划审批之后已批准,“天马规划”按照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拆迁该小区,从规划编制上是合法的。2009年8月,27户业主决定起诉长沙市人民政府。
是长沙市政府利用公共管理职能与民争利?还是凤凰山庄居民自恃先到先得,不顾公共利益而胡搅蛮缠?总之,这两份先后出炉的规划,成了凤凰山庄居民状告市政府的。(本文来源: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