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血友病人注射药物患艾滋病 3人索赔3500万
http://news.qm120.com2010-04-08 09:14:47 来源:全民健康网
现场 三原告提出新证据 当庭播放录像
昨日上午9时,该案在禅城区法院第三审判庭继续审理。三名原告的家属作为代理人出席,有一名患者坐在旁听席上,自此至终均没发表任何意见。法庭上,他的精神状况显得一般,庭审至昨日近12时结束后,他的父亲背着他,匆匆离开了法庭。
昨日三原告提出的新证据之一,是一盒光盘。余勇(患者之一,化名)的父亲表示,该光盘记录的是去年12月1日,国内的其他受害者去中国医药集团要说法时,该集团法人代表、总经理佘鲁林所说的话,庭上播放了这段短片的其中三分多钟:佘鲁林说到上生所确实把一些到期后本应销毁的药品又继续卖给病人,提到上生所时,他连续用了两次“千不该万不该”。
意外 赔偿金额激增至3000多万元
而最让人意外的,是三名原告将赔偿请求大幅度提高。在第一次开庭时,三原告提出的要求是上生所赔偿治疗费、精神抚慰金、伤残生活补助等,每人共计200万元左右。但是,在昨日,他们每人将索赔金额提高到1100多万元至1200多万元之间。
余勇的父亲称,之所以有这样的变化,是基于一份新的证据——由广东南粤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其鉴定结论提到,三原告的HIV、HCV(丙肝)病毒合并感染期评为四级伤残,AIDS感染期评定为一级伤残,其后续治疗费用先期可以考虑参照被鉴定人2005年至2009年年平均医疗费用进行赔付,赔付期限不少于16年。
余勇说,按《司法鉴定意见》计算,今后每年的后续费用为17万多元,年限则应按正常人寿命,以50年来说,光这一项就应为800多万元。
回应 鉴定太笼统缺乏事实根据
对于这样一份鉴定,上生所的代理律师表示,三名原告以往的医疗费用包含其他治疗费用,其费用产生的合理性并没有得到法庭质证,鉴定机构也没有对以往产生的医疗费用作分类分析,以判断其产生的合理性,更没有考虑国家、医保等承担部分,笼统参照以往的医疗总费用来判断未来的治疗费用,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她还指出,在不能确定“八因子”存在缺陷,以及三原告感染HIV、HCV和使用上所生的产品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之前,三原告作相关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的鉴定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法院认为现阶段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鉴定必需进行的话,上生所也要求委托更高级别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