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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三部发布证据采集规定 刑讯逼供所得不作证据

冯悦

http://news.qm120.com2010-05-31 10:07:20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中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记者冯悦)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5分报道,河南赵作海冤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对刑讯逼供的广泛关注,通过逼供得到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剑指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人们常听到的一句话。但是什么是事实,什么是案件事实,人们认识的差异,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据法律专家介绍,中国现行的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只有八条,而且原则、笼统的内容较多,操作性不强。而昨天新出台的两个《规定》就明确了以事实为依据就是以“证据”为依据,只有“证据”才能证明犯罪,才能使人心服口服。

  在众多刑事案件中,死刑案件又是人命关天,依证据断案更显重要。两个《规定》对于司法机关办理死刑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参与起草这两个《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吕广伦介绍说,《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细化了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

  吕广伦:在审查各种案件,办理刑事案件中收集、审查、判断证据都有了很具体的规定,操作性更强。而且在历史上,我们的刑事诉讼法,包括其他几个机关对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当中都没有相应规定,这是一个全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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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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