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遇袭案的冷思考
李天舒
http://news.qm120.com2010-09-30 10:58:29 来源:全民健康网
对与错谁来判定
“肖氏反射弧”成果有没有造假?为何围绕这一成果的争议不断,却没有妨碍肖传国获得荣誉?学术打假,谁来判定对与错?这些问号,给学术界提供了更多思考的空间。
苏州大学周可真教授撰文指出,学术造假和学术打假都是属于学术领域的事,其所涉及的假与真是学术标准问题。学术标准不是任何一个学者所自我认定的,而是学术共同体内部公认的规则。因此,他认为,学术造假和学术打假属于学术共同体内部的事务,应按内部规则来进行。这种规则具有双重性质:首先是人人应当遵守的学术道德规则,其次是所有成员予以信守的学术行为规范。 相应地,学术打假也要具有双重意义:一是对造假者的舆论谴责,二是对学术违规行为的组织处罚。
目前,担负起打假工作的学术组织显然还没有出现。周可真认为,目前中国缺乏统一的学术管理,使得学术活动实际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各种学会、协会之类的学术组织,对成员的约束更多流于象征意义。
有专家指出,科研院所与高校是中国学术活动的主阵地,然而由于体制原因,这些科研机构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系统,缺乏统一的行政管理。
记者了解到,虽然各科研院所和高校都出台了道德行为规范,有的还成立了学术道德调查小组,但更多扮演“事后诸葛亮”的角色,即使发现问题,有的处罚也就是走过场。这势必起不到吓阻作用,反过来会刺激更多造假者铤而走险。
体制内打假还没有看到曙光
事实上,为方舟子这样民间打假者提供广阔空间的,是主动性监管机制失灵。广州中医药大学曾庆平教授撰文呼吁体制内打假,他认为应该建立起第三方打假机构。
方舟子本名方是民,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对于民间学术打假的局限性,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民间学术打假,说到底还是不得已而为之,是在体制还不健全,政府监督力量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的一种弥补。民间力量很有限,不具有权威性,没有处罚权,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和资源。例如,很多假成果光看论文是看不出来的,必须查实验室的原始数据、记录,这些我们就没有权限。说出真相是唯一能做的,剩下的就不是打假者能管或者该管的了。”
目前,方舟子用作学术打假平台的新语丝网站,因不受国内网络监管而常被屏蔽,其打假活动是在一种“双盲”情况下进行的,即方舟子不知举报人是谁,被举报人也不知举报人是谁,方舟子无法核实被举报的造假行为是否属实,基本上只能“来函照登”,难免出现“错打”和“空打”。
曾庆平指出,我国行政机构内,尚未设置具有打假职能的执法部门,高等学校也只设置了仅有监督权和建议权而无执法权的校级学术委员会。目前,民间的打假机构,只有新语丝网站等屈指可数的几家网站。因此,中国的学术打假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
曾庆平认为,体制内打假应由第三方认定,可以成立类似于香港廉政公署的打假机构,由他们分别对举报方与被举报方进行独立于行政单位的调查和取证;其次,第三方行动组成员必须由打假机构特别遴选并指派,调查、取证、鉴定过程要全程保密,杜绝任何行政干扰;第三,鉴定结果应予公示,并允许公众发表意见,最后公布最终处理结果。
但是,中国建立体制内的打假体系还没有看到曙光,像方舟子这样单匹马的民间打假者,还会是学术打假的主力。一位科学家说这是中国学术界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