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交车:交强险?我不认识!
http://news.qm120.com2010-10-26 14:21:08 来源:全民健康网
声音
相关部门“不了解内情”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公交部门由于其行业特殊,目前,其上级单位有多个,包括合肥市交通局和合肥市国资委。对相关内情,两家单位是否了解?
“从行业管理看,公交部门确实由我们管,但我们只负责公交的发展与市场规划”。合肥市交通局综合运输处认为,公交车是否买交强险,属于公交企业的内部行为,交通部门一般不会干涉,他建议记者去问合肥市国资委。
随后,记者来到合肥市国资委。“有关交强险问题,内情我们不了解”,负责接待的人员告诉记者,合肥市国资委成立时间不长,事务非常多,对公交部门的管理,他们主要负责资本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公交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算账】
一年最少“节约”800万元
根据保监会颁布的交强险基础费率,20~36座的公交车年缴保费3270元,36座以上的年缴保费4250元。根据合肥市公交集团网站的数字显示,合肥市现有公交营运车辆2000多辆,以每辆应交4000元计算,一年下来,交强险保费至少需要800多万元。
由于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公交部门等于为此一年少掏800多万元。
调查中,对不买交强险的原因,各部门都“敏感异常”,对记者提问,他们避重就轻,反复强调“公交是特殊行业,每年亏损非常大”。据了解,公交不买交强险并非合肥个案,此前,邯郸市也爆出该市有八成公交车没有买交强险,对此,该市解释“也想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来,可是,公交行业是公益性行业,不赢利,事业发展只能靠政府财政支持,为全部营运车辆购买交强险,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公交公司自己拿不出,又拿不到政府补贴,所以无力购买”。
【律师说法】
公交车也不能有“特权”
“交强险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刘大军律师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这意味着,公交车和所有车辆一样不买交强险上路即属于违法。(孔华、缪子春、陈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