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肾者生存状态调查:肾移植后80%生存10年以上
http://news.qm120.com2010-11-05 10:50:17 来源:全民健康网
同时,两被告还认为,杨作为重要证据提交的录音资料,是其精心策划,在被告忙于工作时诱导被告作出的一份不完整的录音资料,并非合法有效的证据,整个录音资料也未能确认原告在被告处购买过涉案药物,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一审:药店酌情担责三成今年7月,龙岗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为,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有两个:第一、原告是否从被告处购得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第二、若原告确实从被告处购得上述药品,根据有关司法鉴定意见,与原告的肾衰竭之间确实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的联系是否紧密,被告据此应承担多少份额的责任?
关于第一个焦点,该院认为,原告虽无直接证据证明其在被告处购买了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但原告提交的录音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确实向原告出售过流产用药,而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笔录也证明被告确实存有米非司酮,两者结合已形成证据链条证明原告的主张。被告大川药业横岗一分店的负责人虽否认向原告出售物的事实,但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关于第二个焦点,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是终止妊娠药物,被告没有销售资格,仍将其出售给原告,属非法行医。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证明,药物流产与原告所患肾衰竭之间确实存有一定因果关系,故被告应承担因此产生的部分赔偿责任。
至于被告担责的份额,法院考虑到原告曾从事车间工作多年,有、天那水等化学物质接触,而且原告之前有过一次生育史,也曾多次堕胎,其本身应清楚物风险,仍向被告购买上述药物,其自身对损害结果也有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承担30%的赔偿责任。由大川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横岗一分店赔偿原告16万余元,大川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二审:针锋相对各执一词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不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日前对案件进行了二审。
杨一方的上诉请求略有调整,但索赔总额仍有600余万,理由在于肾衰竭需要不间断的后续治疗,其费用开支巨大。他们认为,杨病情是因被告非法行医所导致,一审判决被告药店一方仅赔偿损失的30%,显失公平,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药店一方仍坚持一审的观点,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药店曾出售过物给杨,药监部门事后检查时也只是查到药店有避孕药,而不是物,同时对相关录音证据仍不予认可,认为这是杨一方在一审开庭后制作的。药店方的代理律师同时表示,杨从事的工作曾大量接触天那水等化学物质,与其病情有直接关系。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