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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药品回扣 贵港一医院四工作人员犯受贿罪被判刑

http://news.qm120.com2010-11-16 09:33:24 来源:全民健康网

   药房组长挣“用药统计费”

   帮医药公司统计用药量的数据,也能拿到不菲的好处,这恐怕是一般人想不到的“秘密”。

   据检方指控,李某在担任港北区人民医院药房组组长期间,应药品经销商何某的要求,每月为何某提供该医院医生使用何某夫妇代理的5家药业公司药品的数量,何某夫妇好据此给有关医生药品回扣。作为回报,何某夫妇给李某每盒(支、瓶)0.4元或0.2元的好处费。

   从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李某总共向何某夫妇提供了29万多盒(支、瓶)药品的统计数据,然后收取“统计费”11.2903万元。李将收受的贿赂款的一半作为报酬,分发给帮他统计数据的药房工作人员,余下的5.5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案发后,李某将5.5万元交至港南区检察院。在庭审时,李某辩称,收受何某的钱是合作所得的利润,并不是经济往来中涉及的回扣,不应以受贿罪论处。该辩护意见,亦被法院驳回。(记者 王荣军 通讯员 黄莉莉 黄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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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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