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索赔人专买问题食品 年赚十万多元(图)
http://news.qm120.com2010-11-25 09:54:38 来源:全民健康网
◇观点
职业索赔是公民参与打假的方式
对于“职业索赔人”的存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表示支持。
乔新生认为,利益不应成为的道德障碍,特别是在食品安全这一关系公众生命的特别领域,法律在增进公益和维护民权上,应支持这种行为。
乔新生说,“‘知假买假寻求索赔’虽给买假者带来利益,但造假、者遭索赔是罪有应得,而且也没有第三方受害。相反,‘退一赔十’索赔,对制假者形成极大的威慑——这不正是《食品卫生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追求的吗?利己、不害人且利公的故意买假索赔,凭什么不力挺。”
对此,教师袁丽女士表示,知假买假者,多是一些熟悉法律、精通程序的法律从业者,他们用行动去激活“十倍赔偿”会更有效率。“难道打假只是政府的专利,公民就不能以此为业?政府不一直在呼吁公民参与打假吗,这也是他们参与公共治理的一种方式。
虽然他们在参与中获取了巨大的私利,但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链接:
买到问题食品可十倍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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