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骗局频频上演 团伙作案手法多样
何淼玲 周再明 薄庭庭
http://news.qm120.com2010-11-29 14:39:02 来源:全民健康网
手段三:钻法律“空子”,选择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等人多拥挤的地方,有意用身体撞击目标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因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应给行人让行,如果出现交通事故,法律首先推定,一般情形下过错都在机动车一方。正是利用了这点规定,“碰瓷党”可以“合法”地索取赔偿。
手段四:利用破旧、有刮擦损伤痕迹的名牌车制造“碰瓷”事故。因所用车辆为名牌车,获得的赔偿也就比较高。
秦杰谈到,高速公路车速非常快,一般很少出现“碰瓷”现象。“碰瓷党”想要钱,但也不想因此丢命。但通往高速公路的匝道,车速较慢,容易成为“碰瓷党”作案路段,外地号牌货车常常成其目标。
省交警总队法制处负责人说,制造“碰瓷”事故,借机敲诈勒索,不仅给特定对象带来财产损失,还有可能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对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同时外地车辆在本地遭遇“碰瓷”,也破坏了当地形象。
屡屡得逞,原因何在
“碰瓷党”缘何屡屡得逞?
“碰瓷党”选择的作案对象多为外地车辆、私家车辆、女性司机或者单独驾驶的车辆。相对于其他车辆,这些车辆车主较为弱势,力量小、胆量不够、人生地不熟,比较容易被“碰瓷党”威胁恐吓,被迫就范。
“碰瓷党”抓住私家车主怕麻烦、不愿报警心理,死缠烂打,逼迫其赔钱了事。私家车主往往在上班或办事路上遭遇“碰瓷”,为不耽搁时间,省去麻烦,大多同意“私了”。“报警,等警察处理,程序太多,太麻烦,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干脆给点钱走人省事。”这,就是大多数遭遇“碰瓷”车主的心理。
不敢或不愿报警,给“碰瓷党”以可乘之机。有些车辆违规驾驶,本身就触犯了交通法规,遭遇“碰瓷”时,车主害怕受到处罚而不敢报警。在此情况下,明知是“碰瓷”,也不得不自认倒霉付钱赔偿。
就网上和坊间质疑交警处理“碰瓷”事故不力的议论,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宣传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交警凭借法律证据对事故进行鉴定,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是故意‘碰瓷’,不能随意对事故定性,必须经过认真调查后才能做出裁决。”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交警说,在处理疑似“碰瓷”事故时,需要根据机动车主提供的被故意“碰瓷”证据和现场情况鉴定来断定事故性质。而难处在于,绝大多数机动车主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交警在进行现场鉴定时,看到的往往是事故发生后的结果,而无法得知事故发生过程,因此很难定性。鉴于此,交警提示机动车主,在遭遇疑似“碰瓷”事故时,比较好用手机或相机拍下当时情况,或留住证人,为维护自己利益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