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非法营销猖獗 曝光10大江湖骗术
http://news.qm120.com2010-12-15 14:24:43 来源:全民健康网
3 虚假广告放卫星
卫生部文件《卫监发(1997)第38号》“关于保健食品管理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必须按照《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制作”以及“只可宣传产品已被批准的保健功能”。一些企业却我行我素,在宣传中为自己的产品增加保健功能。如有的保健食品是“免疫调节”功能的产品,宣传中却夸大成还具有“延缓衰老”功能。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4 假借国学来忽悠
有些产品获得批准的功能只是“免疫调节”,但经营者用所谓的“国学和中医”理论解释一番,就延伸了不具备的功能。如“延年益寿、养心安神……对增强老年人的体质、抗衰老的确有辅助作用,尤其适合中老年人”。这就具备了“延缓衰老”的功能。如“补而不燥,清补上品”、具“补虚活血、健脾和胃、清热除湿等多种功效”,“滋润养颜、补气扶元……尤适于脑力劳动紧张、感觉疲劳的青少年学生服用”,这就又具备了“抗疲劳”的功能。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要谨慎购买,并可拨打深圳市政府热线12345咨询或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中“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5 断章取义夸疗效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但部分企业喜欢打擦边球,利用《本草纲目》、《中国药典》等名著内容断章取义,称保健食品中某种原料所具有疗效的办法来暗示疗效。甚至有的产品竟宣传“奇迹般地为数万患者解除或减轻了顽固性肠胃炎、顽固性头痛、心脑血管疾病和中风偏瘫的折磨”,从而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