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一医院耗材招标被指索30%回扣
http://news.qm120.com2010-12-20 09:58:40 来源:全民健康网
按照材料显示,标书的发售时间确系2010年10月22日至29日,投标截止日期是2010年11月15日下午5时,书面投标地点是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处,开标时间是2010年11月18日8时30分。据介绍,此次招标共分五类,每类投标文件的售价是300元。此外,还对投标人的投标书应具备的内容进行要求:公司简况、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码证等。
张刚对记者说,按照要求,每家投标企业须给医院交纳保证金20万元,如分别单独投试剂、口腔、眼科耗材标段的,则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但在开标前夕,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11月17日,王明光说他接到了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通知,医院方面称有些情况需要更改。“此前的招标改名字了,现在叫2011年医用耗材定点配送(供应)商遴选评审会。20万元的保证金以及标书的费用随后被退。”
这一细节在记者的调查中,得到了多家医用耗材供应商的证实。南京一家供应商称:“保证金确实退了,但具体什么原因我们也不清楚!”王明光说,“后来我们得知,原来在这段时间,有人举报到了江苏省纪委,说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违规招标。”
被自愿的让利
供应商给医院“自愿让利”的区间在10%-30%之间,如果不让利,可能就会出局。
王明光表示,虽然11月17日电话通知将“招标”改成了“遴选”,但实际上还是在招标,只不过换了个名字而已。“有的公司参与了好几个标段,据我所知,整个保证金加标书的费用,医院一共退还了供应商746万元。”
王明光说,以往在和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合作的过程中,还确实存在着一个“自愿”让利的问题。“比如我2008年卖给了医院价值300万元的一般耗材,我也给医院开具了300万元的发票,但医院实际支付给我的却只有270万元,其中的10%就被医院扣掉了,公司会计打电话到医院去问,医院回答说,那叫让利。”
“我公司的账目和医院的账目对不上号,医院财务的账目我去看过,对被扣的部分资金,显示为‘死账核算’。”王明光称,这个就是行业内所谓的。根据我的了解,供应商给医院“自愿让利”的区间在10%-30%之间。一般而言,一般耗材为10%;如骨科、心内科的耗材由于利润大,让利幅度也大,一般是发票额的30%。
医用耗材现在是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部门集中采购,医院的进价也应该是卫生部、省卫生厅集中采购确定的价格。那供应商怎么还会甘心在此价格上作出让利呢?面对记者的疑问,王明光称,现在在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从事医用耗材的就有170多家公司,几乎每家都有几个品牌在手,竞争非常激烈。作为供应商,即使让出一定的利益,利润空间还是可以的,尤其骨科的耗材,利润更大,如果不让利的话,可能就会被淘汰出局。
让利后虽然供应商可能利益受损,但患者可以得到实惠吗?王明光说:“患者得实惠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虽然给医院让利了,但医院还是按照省里公布的中标价销售耗材给患者的,那部分的让利,其实成了医院的囊中之物!说白了,就是二次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