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称经期使用云南白药致病 向卫生部长写信
http://news.qm120.com2011-01-21 09:58:20 来源:全民健康网
被告
国家保密配方不能公布
陈女士说,她看到一份“云南白药”公司发给法院的说明,表明了不能提供配方的理由,“云南白药膏是国家保密配方,期限是长期;气雾剂是保密期5年,已经过期,但去年3月份又申请长期保密,正在申请中。”陈女士认为,因为“云南白药”公司不提供配方以至于无法证明因果关系,该公司应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不管这个官司有多难,我都会一直打下去,直到让国家规定所有活血化瘀的药,在说明书上标注‘经期慎用’为止。”
那么,作为知名民族企业,“云南白药”公司是如何看待药品配方保密与患者知情权之间的矛盾?在说明书上增加“经期慎用”的提示是否必要或者说符合用药安全原则?昨日下午3时,记者就这些问题致函“云南白药”公司,截至昨夜11时发稿,未接到对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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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云南名医曲焕章创制
“云南白药”。1955年,曲家人将“云南白药”秘方献给了云南省政府,次年国务院保密委员会将该处方、工艺列为国家保密范围。此后,国家医药管理局将云南白药配方、工艺列入国家绝密。1988年,卫生部针对“云南白药”相关问题下通知,其中点明“确保‘云南白药’机密,严禁巧立名目,变相泄露、使用‘云南白药’秘方工艺。”本报记者 宁军
■国家药监局活血化瘀的药经期禁用
去年12月中旬,陈女士给卫生部部长写了一封“投诉信”,详细描述了自己的遭遇,希望引起部长和卫生部门的重视,解决此问题。
陈女士说,今年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工作人员给她打来电话,内容有三条,一是指出“活血化瘀的药经期不能用,是最简单的常识,你(陈女士)有很大的责任”;二是因“你的事已进入法律程序,国家药监局不再受理”;三是“修改说明书的问题我们向有关部门报审。”她说,工作人员还提醒她,任何活血化瘀的药,经期都不能用。
19日下午,记者致电国家药监局,工作人员称对陈女士的回复属实,但修改说明书一事并非她理解的“报审”,而是将此建议转给了相关的药品评价机构作评价。
矛盾所在:知情权与保密配方之争尽管陈女士表示了官司一打到底的决心,但显然,她的“”遇到了难以逾越的障碍——保密配方问题。
对此,西安律师朱振峰等法律界人士以及一些医生认为,尽管云南白药以国家保密为由不提供配方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但作为消费者,也毫无疑问有权了解药品的成分尤其是禁忌,“因此,虽然这一问题很棘手,但有关部门和企业必须拿出更多的智慧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