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资讯
  • 医院
热门推荐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万象 >> 正文

消费者服保健品身体不适 起诉物美超市10倍索赔

http://news.qm120.com2011-02-12 09:50:51 来源:全民健康网

  听到这您可能明白了,问题是出在临时的柜台上,临时柜台有可能是物美出租的场地,可能不属于物美直接经营,可是原告手里还有物美的发票,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对于这个问题法官进行了询问。

  法官:被告,你们这个公司是不是自行销售之外有临时柜台?

  被告代理人:临时柜台是物美出租的场地,不是物美经营的,两个都是独立经营的。不会开据物美的发票。

  法官:出租柜台不能开物美发票。原告,你出据的发票是买这个参茸胶囊的吗?

  原告代理人:是的,当时买后让他出示发票,他去找收款台开的,然后再给我们。

  其实药监局通州分局调查的时候,**旺参茸倍力胶囊的人就不见了,到底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买卖的关系,最后法庭要求原告继续核实保健品柜台的位置,同时对被告也提出了要求。

  法官:被告,原告提交证据显示是卖茶叶对面的保健品柜台,这个柜台还在卖保健品吗?

  被告代理人:不清楚。

  法官:七日内向法庭提交物美超市保健品柜台的租赁合同。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另外,规定还说: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记者孙莹 实习记者马蒂)

首页12尾页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网友关心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