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稿:一个医药代表的一天
http://news.qm120.com2011-03-15 09:31:58 来源:全民健康网
他举例说,一些大医院的专家级医生,相对看重自己在圈内的名节,也不缺钱,有的会刻意与“回扣型”医药代表保持距离。“他们更看重医药本身的疗效、厂家的声誉和医药代表的专业素养。”张磊说,如果他们觉得代表讲得“有水平、有说服力”,就会愿意向病人推荐你的药。
有的医生回避露骨的金钱交易,但希望提高自己在圈内外的名声。“这个时候,学术会议或者专家讲座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他说,医药企业通过赞助会议,顺便帮医生培养了一批“粉丝”,也相当于给了医生一笔无形的财富。
“还有的医药代表善于投其所好,或者单纯地人缘好,能和医生相处得很愉快,甚至能跨过‘代表-客户’间的鸿沟成为‘哥们儿’,那么医生在开处方的时候,自然会优先照顾朋友。”在业内,这被认为是“医药代表的最高境界”。
在张磊看来,这些影响因素尽管形形,但是它们最终都会“回馈”在医生开出的一张薄薄的处方笺上,由病人“埋单”。“其实,有的影响因素本来就是医药代表的分内工作,比如给医生作宣讲,交情也是工作中的副产品,很难界定是否‘正当’,关键是代表自己要有基本的职业底线。”他说,“现在的问题在于,有的代表会为了业绩,跟一些医生结成利益联盟,不顾病人的身体,给他们用一些来路不明的、疗效没被充分证实的药,或者超量用药,利欲熏心,非常令人鄙视。”
张磊认为,把这部分医药代表称作“黑心药代”并不为过。而有的代表负责的药本身虽然不错,但在同质药“成堆”的环境下竞争,也必须为回扣、请客、送礼付出大量的营销成本,这些成本最终都会算在病人头上,医药代表也就有意无意间充当了高价药的“帮凶”。
“很多药的生产成本很低,但是到了病人手里,‘身价’往往几倍甚至几十倍地涨。”张磊告诉笔者,其中除去中间环节的利润外,“进院费”和“处方费”的贡献也不少,不同领域的药回扣率差别很大。“低的能占零售价的3%~5%,高的一般有20%~30%。”他说,“我认识一个做了5年代表的人,她目前见过的最高回扣率,能达到零售价的40%。”
尽管干扰因素多,但据张磊了解,在开处方过程中“既非天使也非恶魔”的医生,还是占了绝大多数。“我接触过的大部分医生,开药时其实都会综合考虑。”他说,在考虑病人病情、意愿和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再把物质利益、名声和交情,作为“加分因子”。而且哪部分药是为“”,哪部分药是看交情的,很难分清。“一点儿都不平衡良心和利益,单纯只认钱的医生也有,不过但凡在正规一点的医院里,其实都不多见。”
张磊还提醒笔者,医生开处方也没有大众想象得那么简单。“比如我做的特种药每一支都要从美国进口,疗效稳定,但也比较贵。病人如果医保不报销,本身经济条件又比较困难的话,医生有时会建议他们用一些成分相近、但相对低廉的仿制药。”他表示,这个可以理解,不一定开了国产仿制药,就都是收了“好处”。
医药代表迅速满足医生“补偿收入”的要求
对未来,无论张磊、刘薇还是小王,都有些迷茫。张磊担心,由于医药代表不守规则的成本低、收益大,容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刘薇在北京工作,“收入不算太高,内心还老是纠结”;小王虽然有房有车,但不知道好日子能持续多久,“只有活在当下吧”。
于明德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首先是因为我国长期缺乏医药代表的管理和约束机制。“医药代表是改革开放后的产物,在中国市场经济框架形成的过程中,对这部分人的规范却慢了一步。”他说,我国对医药代表不仅没有“准入门槛”,也没有一部公认的行为规范。与老百姓那么切身相关的领域,现实中却是一群素质不齐、手段灰色的“营销公关”的竞技场。
“有专业知识,遵守《药品推广行为准则》的代表,目前虽然比例很低,但应该是未来的方向。”于明德告诉笔者。目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正在与RDPAC合作,希望把RDPAC内部的认证制度和《药品推广行为准则》,推广到全国4000多家内资制药企业中。虽然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但据于明德透露,已经在协会内部收到了“不错的回应”,卫生部等也表示支持,“希望在未来5年内把它变成整个行业的强制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