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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稿:一个医药代表的一天

http://news.qm120.com2011-03-15 09:31:58 来源:全民健康网

  RDPAC中负责医药代表资格认证项目的温晓春总监也向笔者表示,他很看好这一合作的前景。因为“引入门槛和规则”将给医生、病人和制药企业创造多赢,虽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从长远看是值得的。“尤其国内制药企业,可以摆脱无序竞争造成的过度负担、潜在风险和不良形象。最重要的是,病人也有望用合理的钱,得到更恰当的治疗。”他说。

  温晓春用开车作了一个比喻:“一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肯定比规规矩矩开车的人跑得快,但也容易大家一起‘堵车’。但是,如果大家都守规则,不但整个交通会更顺畅,也能降低行人遇到交通事故的几率。”

  张磊担心,这种由行业协会自发推广的门槛和规则,约束力毕竟有限,“防君子不防小人”。即使成了国家的强制性规范,也会面临监管难、取证难的问题:“其实,只要进了医生的办公室,把门一锁,还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取消了‘回扣’,别的隐性促销手段一样会冒出来。”

  但有规则总比没规则强,“如果你每次的‘推广费’都有上限,你在日常推广药的过程中,心里就会时刻绷着一根弦,不会肆无忌惮地‘砸钱’。一旦花钱上‘合规’了,很多医药代表的无序行为都可以得到遏制,慢慢地结束掉目前的恶性循环。”张磊说。

  此外,于明德认为,当前医药代表身上很多不好的东西,其实是“以药养医”体制的折射。“在以药养医背景下,医生劳动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尊重,收入过低,而医药企业往往能迅速满足医生‘补偿收入’的要求,所以会有那么多的利益共同体。”他指出,医药代表的规范化,也要随着医改的深入逐步实现,让医院不能靠卖药来创收,医生也不能靠开处方来赚钱。“医药企业不是学雷锋,鼓励权力寻租的以药养医体制不改,指望哪个医药代表‘出淤泥而不染’,是不可能的。”他说。

  张磊也认为,有些时候,医生和医药代表是互相“带坏”的:“如果医生坚决不要,哪个会给呢?”但是在他看来,医生收入的增加,只会让医生收钱的借口少一些,但能否从根本上改变医药市场的不规范局面,仍值得怀疑。

  在张磊眼里,中国药品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该是终结医药代表低端、暴利、隐秘形象的根本之计。于明德和RDPAC也都明确表示,中国医药企业的创新能力,不仅是中国软实力的一部分,更应该是未来医药市场的方向。

  RDPAC主席庄祥兴表示,每个药品的创新过程,都非常复杂、昂贵和耗时,平均需要在不同国家寻找5000名~1万名患者进行临床试验,仅一项试验就可能耗费1亿美元,而当今的研发,都是为了10~12年后的潜在市场准备的。“但是,国内的多数制药企业不仅没有研发的条件,有时也没有研发的意识,中国医药业发展60年了,还是在普通仿制药的圈子里打转。”于明德坦言。

  张磊认为,创新能力低可能会在短期内,给病人带来“小便宜”,但长期靠仿制挣钱,却在无形中屏蔽了一个国家的制药行业对病人的长远承诺。“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看,永远希望一个药又便宜又好,但往往容易忽略掉‘研发’这个最贵、最隐形的成本。”他承认,所有的制药企业都要逐利,但有创新能力的企业,会把利润的一部分投入到新一轮药物的研发。“比如对肿瘤病人来说,这意味着你多活一天,就有一天的希望见到一种新药来延长甚至挽救你的生命。但是,如果一个国家所有制药企业的创新能力都枯竭了,就永远关闭了这扇门。”

  因此,提到未来,张磊心中最有力的举措就是制药企业放弃当前短期逐利的行为,尝试着用原研药来提升核心竞争力,让医药代表的竞争进入良性循环,也让病人能够以尽可能小的经济负担,用到有效的药。

  “政府在这当中也应该扮演一个重要角色。”他说,除了发展经济、提高医保的覆盖面之外,政府对创新能力也应该积极引导。“政府不要再看本土制药企业,单纯地像看一个纳税大户,为了扶植纳税大户,就给它一个襁褓,让它永远长不大。”他建议,“为什么不换个角度,把它也看成中国民族药业的一个希望,认为它也有责任把事情做好呢?”

  到了那个时候,张磊认为,医药代表才有可能一步步回归它信息传递的本色。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医药代表均使用化名)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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