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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公示09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方案

http://news.qm120.com2009-07-31 17:35:27 来源:全民健康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今日公布了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公示。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工作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将《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留言,或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等的意见建议也可通过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转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址:http://www.mohrss.gov.cn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yaopinban@mohrss.gov.cn

  意见建议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邮编:100716)

  违纪违法举报邮箱:jubao@mohrss.gov.cn

  违纪违法举报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局(邮编:1007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

  开展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自2004年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较好地执行和使用,对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向全民扩展,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和临床医药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药品目录也亟待调整。

  为做好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 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的规定,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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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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