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公示09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方案
http://news.qm120.com2009-07-31 17:35:27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一)领导小组
成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和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有关司局,以及我部医疗保险司、工伤保险司、社保中心、机关纪委、驻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调整工作中有关重大事宜。组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和专家组。
(二)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负责目录调整的日常工作。主任由医疗保险司负责同志担任。
(三)监督组
由监察部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机关纪委组成,负责对调整工作全程监督。
(四)专家组
1、咨询专家。约300人左右。根据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建议,推选人品好、作风正、业务强、熟悉并关心社会保险事业的学术带头人。分中药、西药两大组,并分别下设综合组与若干专业组。主要任务是对药品分类与数据分析提供咨询;论证药品调入调出的筛选原则;论证提出备选药品范围意见。
2、遴选专家。约20000人左右。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推荐,选择人品好、作风正、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较强、愿意承担评审工作且目前在一线工作的,包括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级别、不同科室与专业的专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备选药品名单进行投票遴选。
咨询专家与遴选专家互不交叉。目录评审由办公室组织,专家独立发表意见。
五、工作程序
拟计划7月份启动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争取11月底前颁布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具体工作分为准备、评审和发布3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
包括组建领导工作机构、补充更新专家信息、收集整理药品信息、制订调整工作方案等工作。调整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再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二)评审工作阶段
1.确定备选药品名单。由咨询专家论证确定药品初步筛选的原则,然后再按照专业组分组进行讨论,确定调入和调出的备选药品范围及名单。
2.组织遴选专家投票。设计目录药品遴选表,制定遴选组织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在遴选专家库中,选择有代表性的至少覆盖1/3以上省份的地区,按照专家所在地区、医疗机构级别、专业科室与所报药品评审分类组别的不同,分层分级随机抽取。所抽取的遴选专家,来自基层的不少于30%,每个药品组别专家人数不少于30人。遴选专家通过投票方式对药品进行遴选,也可以提出新的意见。
3.确定调入调出名单。对于遴选专家投票结果,分两组进行计算机双盲录入,两组的最后统计结果须完全一致。原则上按大多数专家的意见提出药品目录(初稿)。必要时,由办公室组织咨询专家进行单独论证。
(三)发布工作阶段
1、拟订《关于发布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稿),并对发布后各地贯彻执行提出要求。
2、将2009版药品目录(稿)和评审工作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3、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名义下发《关于发布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并附《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