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出“潍坊模式”:管办分开不分家
http://news.qm120.com2010-01-21 10:22:38 来源:全民健康网
2009年,山东潍坊市133个市直部门再次接受社会评议,潍坊市卫生局位列第33名。对这一排名,潍坊市卫生局政策研究室的同志用“欢欣鼓舞”来形容。要知道,在2004年,当年有107个部门接受社会评议,潍坊市卫生局的名次是倒数第9。
这种变化与潍坊市突出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不断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密不可分。
“潍坊模式”的公立医院改革
2005年12月,潍坊市委、市政府将公立医院改革作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突破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的意见》。这份当年编号为33的文件,拉开了潍坊新医改的帷幕,同时开创了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管办分开不分家的“潍坊模式”。
改革之前,和其他地方一样,潍坊市公立医院的干部、人事、分配和监督机制一直处于“五龙治水”状态。财政局管着公立医院的财政拨款,人事局管公立医院的人,组织部管医院的干部,卫生局管医院的具体事务。
潍坊的改革首先是理顺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最直接的措施是取消医院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推行院长职业化,原有行政级别全部实行档案管理。
按照改革的设计,卫生局受财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管理医院的国有资产。卫生行政部门将原来分散的权力集中到自己门下。医院只对卫生局负责,不再疲于应付多头管理。
为了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潍坊创造了“管办分开不分家”的模式。
主要特征是管办职能在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分开,由卫生行政部门内设机构承担分开的管、办职能。潍坊在市卫生局成立了卫生监督处,作为公立医院的监管机构。同时设立了总会计师管理办公室,代行公立医院“办”的职责。
“办好政府要办的,管好政府要管的,做好市场要做的。”这三句话被奉为潍坊公立医院改革的原则。
潍坊市卫生局的一份材料是这样解释的:政府在制度建设、资源配置、加大投入和强化监管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着力办好公共卫生事业和承担基本医疗、代表区域水平的公立医疗机构。努力实现政府卫生部门的基本职责由“办医”向“管医”转移,用主要精力加强卫生监管,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潍坊市将改革后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概括为“明细所有权、完善管理权、强化监督权”,落实公益性,调动积极性。
潍坊公立医院改革后,卫生行政部门受政府和国资部门委托,代行资产所有者、代表出资人职能,对医院有管理团队考评奖惩权、收支知情权、经营监督权和发展决策权;医疗卫生单位是经营者,院长有用人权、分配权和经营权。这就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主管部门——单位”三层监管体系。
由于取消了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院长丢掉官帽子,改为卫生局聘任,每届任期4年,在一个医院最多任职两届。
实行院长年度考评制,推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业绩考评体系,并组织考核。年度考评不合格的院长予以诫勉,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改革用人制度,取消医院人员编制定额,医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制定人员编制规划和年度用人计划,经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用人全部实行聘用制,
同时级别取消之后,以前的行政工资制随之失效。取而代之的是院长年薪制和工资总额制。
院长年薪总额为本院职工年平均薪酬的3~5倍。员工按照绩效考核,多劳多得。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涉及医院规划、建设,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效益和经济质量等方面。医院业务收支结余的50%~60%为薪酬总额,40%~50%为医院发展资金。在此基础上还推行了岗位工资制,一岗一薪,易岗易薪。
在强化监督权方面,潍坊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总会计师具有双重职责,一是受市卫生局委托监管国有资产,二是在院长领导下参与医院财务管理,督促医院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目前,潍坊市属7个医院已设立了副总会计师。每个医院原则上只开设一个收入户和一个支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