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对待化妆品中存在的微量二恶烷
http://news.qm120.com2009-07-29 15:44:14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为什么一家美国非官方机构公布的一份化妆品检测报告在一向监管严格的美国等发达国家波澜不惊,在大洋彼岸的中国却掀起轩然? 各种说法见诸报端,消费者该如何解读权威官方机构的说法?
“存在不等于有毒”是生物医学基本原则之一。化合物是否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取决于其使用量以及使用条件。1、4-二氧杂环己烷又称二恶烷,可存在于自然界很多介质中,从沐浴液、洗洁精、润肤品,到包括海鱼、烤鸡、肉制品、西红柿、番茄酱、胡椒、咖啡等多种日常食物。人体可以通过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等途径接触二恶烷。通过职业暴露、呼吸空气、饮水或食用可能含有二恶烷的食品以及使用可能含有二恶烷的洗涤产品、化妆品、外用药品、农畜产品而接触到二恶烷。
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开始对化妆品中的二恶烷含量进行了监测。从1992年至1997年,美国FDA监测到一些化妆品中二恶烷含量达到79ppm(1ppm为百万分之一计量单位),但美国FDA认为,这种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危害。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中规定:按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计算,工作环境中空气里的二恶烷浓度含量的上限为100ppm。澳大利亚卫生部对二恶烷的评估技术文件及推荐标准认为,日常消费品中(食品和药品除外),二恶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在毒理学上是可接受的。资料显示,目前美国等发达国家均尚未制定化妆品中二恶烷的限量标准。
根据中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2007年卫生部颁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二恶烷禁止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添加到化妆品。由于目前技术上无法完全避免的原因,香波、浴液、洗手液等清洁类产品均可能含有二恶烷杂质。如果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则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要求,在正常、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中国大陆对此目前尚未有限量规定,但中国台湾地区的限量规定为100ppm。北京疾病控制中心的研究人员在2002年第一期《环境与健康》发表的学术论文表明,在315件受检洗发水、沐浴液、洗洁精、洗面奶、洗手液样本中,二恶烷检出率超过50%。国产洗发水、沐浴液的二恶烷含量高于进口及合资产品。
今年3月,美国一家非官方机构(CSC)发布了一份关于美国市场上常见的48种婴幼儿卫浴产品的检测报告。对此,美国FDA已经表示二恶烷存在于在其监控范围内的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的水平“对消费者不构成危害”。全球各地的主要行业组织均相继发表声明或署名文章表示异议或反对。
2009年3月11日,美国个人护理产品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指出“在报告中指出发现的两种化学物质,事实上仅存有微量或相当低的含量,并远远低于有关法规的限度或所设安全阈值,且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美国个人护理产品协会首席科学家约翰?贝利博士表示,“美国FDA、美国化妆品成分评估小组(CIR,一个独立的科学和医学专家组,专门评估美国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成分的安全性),以及世界各地的其他权威组织很早就已经知道个人护理产品可能存在二恶烷,并认为当它们的含量存在于较低水平时,产品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