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5起血腥事件 殷大奎:不能总让医生受侵害
http://news.qm120.com2009-07-09 17:05:19 来源:全民健康网
● 专家建议
协商途径被滥用 多渠道解决成必然
郑雪倩:究竟应当如何解决医闹问题?医患矛盾解决的目的是什么?是要公平公正地使用法律,还是要以一方的权利做出让步来处理纠纷?这是应该引起反思的问题。当前的情况是,只要有损害后果,不管是不是医院的过错,医院都得赔钱。但是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我认为在解决医疗纠纷的时候,需要社会共同介入,包括政府、法律、立法、公安和媒体,因为医疗纠纷不是医院一家能解决的问题。
现在有很多讨论,探讨第三方的方式解决矛盾,我建议增加一些补救的措施,比如说对医疗风险的承担,用保险的方式,或者政府采取基金的方式来补救。因为医疗的高风险确实给患者带来了一些损害。这是一个综合的考虑,是为了真正解决医患矛盾,让社会有一个和谐的医患关系,而不是大家都在躲避,或者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不断激化矛盾。
刘宇:医生在医疗事件中的忍耐度是非常高的,但是现在从事件的发展来看,医疗界的忍耐达到了一个临界点。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可能会有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发生。因为公益救济的缺失,自行救济可能会越来越多,甚至在将来,可能在某些地区的某些医生,也开始放弃对公益救济的期望了,而选择更多的自行救济方式。因为正常的法律途径没有,那么只能找其他的途径。
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的部门都必须开始有所作为,而且是强有力的作为。根据当前司法和医疗环境的情况,我认为应该提供一个平台,公布医患纠纷的相关信息,信息的背后是快速解决机制。但是一旦成为暴力事件,医院可以拒绝协商。
针对本案,我认为当地政府处理最不适当的是,在双方发生了如此激烈的暴力,而且医务人员受到伤害后,当地政府才去解决。这个解决只能是基于和谐,或者是屈服了。如果公安部门建立一个黑名单,把“医闹”的名字写上,这会帮助他们快速解决暴力事件。
现在医患协商途径已经被“灵活性滥用”,实际上没有标准、没有原则。我认为我们是否可以通过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制定一个医疗机构内部协商统一标准,在全国各地应用。如统一权限,必须经过的几个程序,必须有行政主管部门主导下的认证,再进入法律程序,这样会更好。
我们有中国医师协会代表医生利益说话,同时希望看到患者也建立这样的协会。政府能帮助他们建立自己的有效机制,这对患者是一种保护,还可以通过平等协商解决问题。
张博源:是否应有一种联合的处置医疗暴力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比如设置预案,在患者死亡的时候,一旦患者家属有暴力倾向,有关人员进行紧急布控。同时我们还应有很强的话语能力和谈判的话语权力,以便和政府沟通,维护医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