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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5起血腥事件 殷大奎:不能总让医生受侵害

http://news.qm120.com2009-07-09 17:05:19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新闻快报 医生 医闹


  李训虎:可以学习深圳市建立基金的经验来解决医患纠纷。深圳以外来人口为主,外地人犯罪占案件比例很大,而犯罪的外地人很大一部分是流动人员,他们没有能力赔偿。深圳市有一个区建立了被害人基金,由政府先补偿,补偿之后该是谁的责任,再纳入法律的范畴来解决,追究被告人的责任。如果被告人确实没有经济能力补偿被害人,那么就由政府垫付。这也是可以参考的一条路,即推进基金的建立。

  ● 延伸

  “保护弱势群体”谨防演变成“反向歧视”

  于兆波:现在有一句口号,法律是与弱势群体为伍的,要向弱势群体倾斜。这作为一个法律原则是应该坚持的。但既然是原则,则必有例外,也存在着滥用的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极可能演变成对强势一方的歧视,甚至于演变成为“反向歧视”。

  此次南平医患事件中,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在政府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医生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人格被,甚至受到殴打,那么这与政府工作人员和警察一味退让有着极大关系。

  鉴于此,我们的政府、警察等公权力掌握者要注意,作为执行法律者,要公正地执行法律,而不是一味地偏私,一味地强调保护弱势群体,向弱势群体倾斜。如果说过去是更多地倾向于强势群体的话,那么现在的南平医患事件则给人的感觉是偏向于弱势群体。

  张宝珠:从始至终,我不承认患者是弱势群体。如果从个体来讲,患者肯定是弱势;但就群体而言,就不见得了。在弱势群体的救济上,应该体现在合法的利益中,而不是一味的包庇“弱势群体”。

  王北京:什么是“弱势群体”?这个提法我不赞成。怎么能以某种知识的多寡来决定这个群体在政治上的强弱?难道因为医务人员掌握医疗知识,在患者面前就矮三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舆论界,甚至理论界应该把这个概念搞清楚,不要为了标新立异,追求噱头而造词乱说,反而把人们的思想搞乱,与现在法律形成对立。

  邓开叔:“医闹”现象由来已久,最终倒霉的是谁?还是老百姓。现在很多医院包括三甲医院,已经不敢尝试新技术,也不开展有风险的治疗了,本来可以做得比较好的技术也推了。所以最终受害者不仅是咱们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的委屈、医务人员的无奈、医务人员的受伤害最终导致的还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得不到保证,得不到更高质量的治疗或者服务。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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