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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药事费医保“埋单”

http://news.qm120.com2010-04-20 13:14:35 来源:全民健康网

  取消药品加成 政府补贴经费

  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所占比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和医疗保障基金购买服务支付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规范预约诊疗服务的流程和内容,推广晚间门诊和假日门诊、试行门诊弹性工作制,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实行急慢病分治,改善入院、出院服务流程,改革医疗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等措施,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服务,实施整体护理和责任包干护理模式。

  设专门机构管理公立医院

  意见稿中提出,省人民政府负责举办承担疑难危重病症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的省级医学中心;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均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

  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的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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