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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器官新政引发震荡 器官移植瓶颈有望解除

http://news.qm120.com2010-04-29 16:09:50 来源:全民健康网

  “虽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但刑法里并没有直接针对人体器官买卖行为的罪名。”业内人士指出,由于目前我国没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分配网络体系,供需矛盾过大之下,器官移植市场乱象环生,器官买卖或变相交易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如何规范器官移植市场,则成为摆在卫生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现实性的难题。

  十省市启动器官捐献体系试点

  “在试点启动前,此前广东器官捐献几乎是空白。”在4月20日的启动仪式上,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显得有点无奈。

  但事实上,2003年起,深圳就已经开始器官捐赠的试点工作。

  1999年,深圳年轻女教师向春梅在临终前提出把自己的眼角膜无偿捐献,成为我国首例角膜。同一年年末,深圳青年段国生又成为我国活体捐献角膜的第一人。

  “这两个案例让我们看到深圳市民在这方面的勇气和精神。”尽管时隔10年,深圳市红十字会的专职副会长赵丽珍仍对当时的情况记忆犹新。

  “因此,我们当时就向深圳市人大提出要制定《眼角膜法》。”赵丽珍对时代周报记者介绍说,当时,经过深圳市人大、政协等长达三年的调研,2003年8月22日,深圳市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

  业内人士认为,深圳的立法尝试也为后来2006年3月卫生部印发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和2007年3月国务院通过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提供了立法经验。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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