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类重性精神病人将强制送诊 1人1年5000元
http://news.qm120.com2010-05-27 11:02:09 来源:全民健康网
出院病人谁来接收?
完成强制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病人,由收治医院负责送返患者居住地社区。对于有明确监护人的,交予监护人;对于“三无”病由病人发现地的民政部门负责联络协调接送返乡和后续救助管理工作。
社区、村(居)委会要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日常监测和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家庭随访和管理。
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卫生部门报告,并主动将病人送往当地精神病院就诊。对因监护人不履行责任、不接收病人、不送医就诊而发生肇事肇祸的,应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出院后用药谁来负担?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病人出院后的服药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报销,目前尚未参保的贫困精神病人出院后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落实投保。
“一元钱安心计划”(每天一元钱医药费补助)扩大到全省,用于解决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出院后的基本服药费用(按每年700元标准)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承担部分,所需经费由各地财政负担,省级财政对困难县予以适当补助。
【各方观察】
每人5000元/年是否够用
根据文件规定,强制治疗医疗费,每人每年5000元。
5000元是否够用?这个标准又是如何测算出来的?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有关负责人说,按目前治疗精神病人的费用来测算,一般一个疗程3个月需要5000元。所以5000元/年一般只够一个病人一个疗程的治疗费用。若是病人一年发病两三次,5000元就捉襟见肘了。
我省参与讨论该《通知》的精神卫生专家认为,政府埋单解决精神病人一部分医药费,让他们“身有所安”。而随着我省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的提高,今后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将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