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打磺之害:产生二氧化硫 影响肝肾功能
http://news.qm120.com2010-09-01 14:27:57 来源:全民健康网
我们国家明文禁止熏蒸中草药材,但是国家又没有中草药草二氧化硫含量的具体标准,这给我们的执法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勇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目前,药监部门在对中草药材二氧化硫含量进行数据测试,相关测试结果已送国家相关部门,估计中草药材二氧化硫的限量标准不久就能够出台。专家指出,过度打磺的做法不仅违背原来的熏制理念,还会造成药材变性,甚至造成重金属中毒。
熏蒸药材将受重处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勇胜对新快报记者表示,熏蒸或浸泡中药材的加工方法,会导致药材残留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规定,除山药外,其他所有中药材原药不能用熏蒸或浸泡;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对中药材采用熏蒸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在市场流通领域的部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通过采用熏蒸或浸泡达到外观漂白的行为,应按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查处。”而从2005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版药典删除了山药加工中使用熏蒸的方法,表明中药材已不允许使用熏蒸以漂白、增艳、防虫。
林勇胜告诉记者,《药品管理法》之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使用熏蒸,应按劣药论处;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氧化硫含量国内无标准
林勇胜表示,虽然国家总局曾发文明令禁止用熏蒸药材,药典中也将熏蒸法删除了,但是,国家至今对中草药材二氧化硫含量没有具体的限量标准。
“我们在执法中有时候只能按照食品的限量标准来办,比如拿黄花菜的二氧化硫含量应在200毫克/千克以内的标准来定性。”林勇胜说,如果没有限量标准,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拿到商家现场熏蒸的证据才能处罚,但是要拿证据难度很大,“这些人知道这些事违法,做起来也很隐蔽,一般很难发现”。
林勇胜称,一直以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非常重视中草药材的监管,2008年此类案件立案69宗,2009年立案76宗,今年至今已立案35宗。通过几年来对市场的整治,商家都知道政府要求不允许用熏蒸药材,但仍不排除有企业仍在用熏药材,在方法处理上也很粗糙,一些中草药材确有二氧化硫的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