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眼科门药品来源成谜 医生涉嫌参与倒卖
冯善书 牛思远
http://news.qm120.com2010-09-17 10:38:18 来源:全民健康网
3. 非招标药品医院不能销售 医生参与倒卖嫌疑最大
几位从事药品销售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未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物品种,是不能列入医院采购目录的,也就是说,医院无法以集中招标的方式买入这种药品,更不用说销售了。
但是,医院没有销售,并不意味着医生没有参与。这几位从事过多年进口药物销售的人士透露,没有医生的参与,就连一个正规的药物也难以打入医院。医生仅仅解释为“患者自行购买回来给大家使用”是站不住脚的。《Avastin注射须知》或《知情同意书》可能只是假象。
“一个没有上市的药物,只有两种途径可以流进医院,一种是医生以临床试验的名义从厂家拿来的非卖品,另一种是国外品。既然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否认是医院提供的,那么,更可确定是境外来的。譬如香港。”这几位业内人士分析道,“建议有关部门查一查。”
4. 药物来源质疑不止 折射医药流通链积弊
日前,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向媒体通报,其收治的眼病不良反应患者,“经医务人员积极对症治疗,目前绝大多数患者病情好转,10名患者已痊愈出院。”然而,有关药物来源的质疑却远未停止,而事件背后更是折射出整个医药流通链的积弊所在。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个药品从研发到患者真正的使用,需要经过药厂———医药公司———医院/药店———患者的流程。而所谓“药价虚高”的问题,正是在这几个流程中层层加码的缘故。
由于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药品从厂家出来之后,必须要进入GSP医药公司(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再由医药公司送到医院或药店。
在GSP管理体系中,生产厂家不能直接向医院供药,需要经过医药公司这一中间环节。拥有医药公司牌照的一些大厂家虽然能通过自己的销售分公司卖药,但这类分销公司一般都是充当药品销售的全国总代理身份,具体营销行为,也多不直接过问。而医药公司必须经过非常严格的资质审批,才有医药经销权。
这一做法不但是国家管理医药流通领域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也是和国际惯例接轨的标准化道路。但实际上,大多数这种医药公司都不操作实际业务,只是负责“走票”———医药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走账”。有的甚至连物流管理都不进行,仅仅挂一个名。真正在其中活动的,是其名下层层代理的药商,也就是外界所说的“医药代表”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