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体器官捐献试点 对困难捐**进行救助
http://news.qm120.com2010-10-26 09:25:44 来源:全民健康网
器官捐献这样进行
如果有人有器官捐献意愿,那该怎么做才能完成登记?身后,其家属又该如何与有关部门联系?器官捐**的遗体又将如何处理?省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一一给予解答。
器官捐献
记者了解到,公民可通过书面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由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捐**。如潜在人体器官捐**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填写相关资料,并报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认后,由捐献办公室将捐**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登记管理系统。
器官获取
据悉,当完成登记的捐**在临床上达到待捐状态时,由捐**所在医院进行医学检查,所在医院协调员将捐**的相关信息报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进行人体器官获取。
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根据人体器官捐献标准进行判断,确保有效捐赠,最后按人体器官获取标准进行器官获取并保存。
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需对器官捐献和移植进行见证。
遗体处理
器官捐**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由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遗体接收单位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由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制定的救助原则,拟定救助方案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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