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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采购”让利5个亿

http://news.qm120.com2010-12-10 10:02:52 来源:全民健康网

  药品采购禁搞地方保护

  今年3月,在全国“两会”座谈会上,代表发言始终离不开抨击地方保护主义和规范基本药物招标。事实上,药品招标采购中存在的地方保护问题已是多年痼疾,其原因在于,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往往都是地方卫生厅主导参与,而行政力量的过度干预导致招标采购附着过多的利益纠葛。

  此次《意见》指出,今后省级卫生部门所采购的基本药物要在采购结束后3日内向社会公布价格和数量,集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没有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统一标识的药品不得采购,从而建立基本药物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各地要坚持全国统一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

  在采购环节中,实行“双信封”招标制度,即在编制标书时分别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企业同时投两份标书。采购机构确定供货企业后,供货企业要将拟供货的药品样品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抽验,对质量出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惩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处罚措施中,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旦出现恶意压低价格、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等行为的企业,采取清除出全国药品招标采购市场的处罚措施,通过严厉的监管措施有力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江苏“阳光采购”让利五个亿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发布后,我省积极准备做好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和配送企业的招标,制定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企业招标方案,组建采购和配送招标评审专家库和评审委员会,建立药品集中采购评审监督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江苏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统一采购基本药物、统一监管的要求,规范采购行为,“阳光采购”制度基本形成。

  江苏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参考价制定原则为:以省内价格为基础,以省外价格为参考,根据产品质量,在省内使用情况等因素,对每一种药品逐一审定,制定了参考价。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尹明芳介绍,按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我省组织实施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通过网上公开招标、综合评审、专家议价等方式,分别于去年12月和今年1月,分两批公布基本药物中标(入围)品种和中标(入围)配送企业。通过综合评审、现场议价、向社会公示、省物价局价格审核等程序,共有5665个产品中标(入围),其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3865个产品,省增补目录有1790个产品。在中标(入围)药品中,百强企业生产的药品有1970个,占34.77%,另有进口药品31个、化合物专利产品22个、原研制药品、单独定价、优质优价药品161个,质量有保障,基本能满足群众对基本药物的需求。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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