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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采购”让利5个亿

http://news.qm120.com2010-12-10 10:02:52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中标药品价格有所下降。通过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指导价相比差率为43.15%,与各地招标价相比平均降幅为9.85%;省增补目录的药品,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高零售价相比差率为44.62%,与各地招标价相比平均降幅为9.21%。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1―10月份我省第一批试点地区,涉及采购品种9.04亿元,让利5.02亿元,让利率为35.7%。其中: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品种3026个,采购金额4.74亿元,让利3.03亿元,让利率为39.05%;省增补目录采购品种1540个,采购金额4.30亿元,让利1.79亿元,让利率为31.6%。

  集中采购使已实施药品“零差率”地区的老百姓就医得到了实惠。在南京市,省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与2008年“零差率”中标药品的价格比较,平均降幅为6.5%。

  从严监管,确保善政不走样

  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既要保障基本药物质量、价格和供应,也是为了促进基本药物的生产。只有生产企业愿意生产、配送企业愿意配送,基本药物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质量和供应。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都存在着多、小、散、乱的问题,出现行业产能过剩、结构性供大于求的状况。

  当前来看,新的采购机制对于保障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理利润有诸多利好措施。《意见》提出明确采购的数量和供货区域,批量采购,增加了企业的销售量,有效减少了广告和营销的费用,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

  同时,新的采购机制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目前,一些经营企业已经开始转型或拓展服务,积极健全县级以下服务网点,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点提供配送服务,探索药品库存管理等综合服务。

  此外,《意见》还对各地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一是明确时间进度。要求各省(区、市)抓紧研究制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办法,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出台。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国务院医改办将就贯彻落实《意见》作出专门部署,并指导和帮助各地尽快开展工作,确保制度不走样、不变形。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并将基本药物采购情况作为医改评估核心指标之一,对各地基本药物采购情况进行考核,并与资金补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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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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