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问题的政府保障
http://news.qm120.com2009-03-25 10:03:11 来源:全民健康网
在今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高票通过了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被寄予厚望的法律五年磨一剑,经过四审后才终于诞生,并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现已进入倒计时。(据《人民日报》3月18日)
《食品安全法》实施之日,也即是一直实施的《食品卫生法》废止之时。一部关于食品的法律,从“卫生”变成“安全”,不只是法律意义上的转换,更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的反映。
这些年来,人们对于食品“卫生不卫生”的问题似乎已有点淡化了。为什么呢?因为大家更担心的是:食品“安全不安全”!从阜阳大头奶粉到三鹿毒奶粉,从苏丹红到孔雀石绿,从瘦肉精到增白剂,从有毒多宝鱼到福寿螺事件……天上地下、海里河里、植物动物,所涉及的一桩桩一件件食品安全事件,几乎可以编出一本食品安全的“百科全书”。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什么心里没数。中国的老百姓,在这种无奈之下,已成了一种种化学试剂的“实验田”;而在知道了一种接一种的化学试剂之后,中国的老百姓又纷纷成了“化学家”,起码“公众化学水平”是直线上升了。然而,大家懂得越多,心里越是没底:“这东西能吃吗?”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就提到,“面粉里面有荧光剂和增白剂,大米经过了化学漂白,蔬菜水果上喷洒了保鲜剂,存放了很久的肉经过化学品浸泡可以恢复新鲜的色泽……”“一个苹果能榨出四扎苹果汁,一个西瓜能榨出20多扎西瓜汁,这样的鲜榨果汁你敢喝吗?”
群众对于食品安全太关注了。《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即将实施,真正反映了民情和民意。都知道“民以食为天”,但“食”又以什么为“天”呢?食品的“天”就是“安全”。如果把食品的安全比做“1”的话,食品的营养、功效、外观、口感等等都是“1”后面的“0”。有了“1”,后面的“0”们才有意义;没有“1”,那真的就只剩下“0”了。
食品可以说与百姓的生活关系最紧密。任由食品安全问题“警灯频闪”,绝不是一个负责任政府的所为,绝不是一个把群众利益置于首位的人民政府所为。群众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不满和呼声,是政府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压力,然而也是动力。比如三鹿奶粉事件,让政府相关部门再一次深切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性,于是加快了《食品安全法》的出台速度。
在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大语境下,食品消费是其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让大家更加主动地进行食品消费,最重要一点,就是先得让大家能放心地买、放心地吃。所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将会极大提高群众对于食品消费的积极性,因为放下了心,所以才敢放进了肚。消费信心建立起来,消费热情调动起来,于国于民都将有极大益处。
离6月1日只有两个月时间了。我们应该随着新法的实施,把这一天当做食品安全工作的全新的起点。从这个起点出发,我们将更加主动、更加有力地前行。就像总理在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闭幕后的记者招待会上说的,“我们有决心,一定能够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迈出重要的一步,用我们的行动和我们产品的质量来赢得中国人民的信任和世界人民的信任。”这是中国政府的庄严承诺。(莫其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