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启用及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http://news.qm120.com2009-07-23 18:00:24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食品安全
5月31日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及发放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257号),明确自6月1日起,对我省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新发、变更、延续、补发证的,开始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鉴于目前我省州市县机构改革尚未启动的实际,为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经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商,明确在机构改革完成前,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统一组织印制、发放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统一制定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对全省各核发部门进行业务指导。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不作为现象,确保我省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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