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宁波解法”好比止痛剂:只止痛不治痛
http://news.qm120.com2009-08-03 09:51:48 来源:全民健康网
医疗纠纷的处理在我国已成为一大难题,“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成为医疗纠纷“”。宁波市创新性地把保险理赔和人民调解引入医患纠纷处置,通过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力量,增加医疗纠纷处置的公平性、专业性和规范性,形成了一套预防处置医患纠纷的长效机制,被誉为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
然而,该“解法”运行以来,医疗纠纷的数量并没有大幅下降,有专家认为,“宁波解法”好比止痛剂,痛是不痛了,但是医疗纠纷的源头还是没有解决。
打砸医院、医生事件占1/3以上
近年来,宁波市医疗纠纷逐年上升,赔偿金额居高不下,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据统计,仅2004年至2007年,共发生医疗纠纷1832起,其中重大医疗纠纷还出现10人以上冲击医院,打砸医院办公室,殴打医生、院长、民警等行为的事件占到1/3以上,赔偿费高达7466万元。
2008年3月1日,经过一番调研论证后,宁波市以“政府令”形式正式颁布实施《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纠纷双方之间介入以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为核心的“第三方”,把矛盾从医院内冲突转移到院外调解,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根据这一办法,宁波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承担医疗责任保险的人保,太保,平安,大地等四家财产保险公司被遴选组建“共保体”,由“共保体”设立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以下简称“理赔中心”),负责医疗纠纷理赔事宜;同时,设立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组建专家库,具体负责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索赔额在1万元以下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理赔事宜;超过1万元,医疗机构无权处理,必须向理赔中心报案,由理赔中心负责调查,评估,协商等;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调委会申请调解,调委会负责受理并于一个月内调结。
截至目前,宁波市理赔中心和调委会共受理医疗纠纷427起,已顺利协商或调解337起,索赔总金额5819.3万元,实际赔偿92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