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宁波解法”好比止痛剂:只止痛不治痛
http://news.qm120.com2009-08-03 09:51:48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一年多来,因医疗纠纷去法院起诉的明显减少,2008年一年仅有6起。
索赔额从几十万下降到几千元
《办法》实施以来,实现了患者、医院、保险、政府、社会等方面的“多赢”,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一,公正处置,使医患双方权益得到维护。
宁波市卫生局对第三方介入处置医疗纠纷的问卷调查显示,患方满意率达92%,基本满意率8%;患方对赔款满意度98.5%,医疗机构满意度95.8%。
宁波市理赔中心副主任邵峰说,经过摆事实、讲道理和政策宣传,有16起纠纷从几十万的索赔额下降到几千元,4起纠纷患者放弃了敲医院“竹杠”的念头;同时,有25起医院报告无责任的纠纷,经过理赔中心反复调查和组织专家多方论证,发现医院存在过失,并及时按照规定给予患者相应的赔偿。
“闹与不闹,最后的赔偿都一样,就没有人闹了。”邵峰说,对保险公司来讲,既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利用保险的“大数法则”、“捆绑法则”等,保本微利运行,实现了品牌的拓展,为下一步医疗行业实施商业保险做好了铺垫。
其二,大大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有效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采访中,医院方普遍反映,实施《办法》后,不再疲于应付解决医疗纠纷,而有精力抓医疗服务质量了。据宁波第二医院统计,最长的一起医疗争议历时八天七夜,业务院长和医务科长疲于应付。《办法》实施后,医疗纠纷都在24小时内引导到理赔中心及调委会处理,医院得以脱身。
宁波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支队长赖根法说,实施《办法》后,因医疗纠纷的出警比过去少近6成。“过去我们出警后,还是要把当事给医院或卫生局处理,结果还是吵闹不休。现在由‘第三方’来处理,既有了公信度,老百姓怨气也有了出口,有了评理的地方。”
全市已经处置的427起重大医疗纠纷中,患者自行移尸39起,自行拆除横幅大字报3起,公安机关强制移尸12起,依法拘留31名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