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宁波解法”好比止痛剂:只止痛不治痛
http://news.qm120.com2009-08-03 09:51:48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其三,行业管理有了新抓手,医疗服务质量得以提高。
“过去,医院发生了多少起(医疗纠纷),赔了多少,卫生主管部门也不清楚;医院是怎么整改的,整改的效果怎样,也都不知道。现在,通过《办法》的实施,全都清楚了。”宁波市卫生局医政处高处长说。
据统计,截至目前,共对127起赔款在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发生单位发出了责任追究和整改通知书,医院要将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向卫生局反馈。有些医院还开展临床用药安全大检查,对不合理、不规范的用药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有力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
“宁波解法”好比止痛剂?
目前,医疗纠纷的处置在各地有着不同的模式,有保险牵头的、有医学会牵头的,也有由公安、卫生等部门共同组成的,从目前的情况看,“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组成“第三方”力量的“宁波解法”效果较好,并且正在形成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社会大环境。但同时也暴露出一定的不足。
接受采访的一些人士认为,“宁波解法”机制比较完善、规范,但是运行以来医疗纠纷的数量并没有大幅降低,仍然居高不下。因此,如何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应该成为今后工作的重点。
宁波李惠利医院医务科长李忠良说,“宁波解法”好比止痛剂,痛是不痛了,但是医疗纠纷的源头还是没有解决。医院每年高额的保费交给保险公司,年年这样下去,医院靠什么生存?如果赔付金额逐年增多,肯定也不是“政府令”的本意。
其次,宁波市60多家医院中,有不少是民营医院。由于不属于国有资产,还没有立法依据,所以没有纳入《办法》范畴内。还有如何监督、制约理赔中心也是一个新的问题,有关人士认为,还需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以提高依法处置的透明度。
宁波市调委会负责人马津华说,医疗纠纷的处置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多部门、多方面的支持。目前,调委会面临着人手不够,待遇不高,缺少既懂医学又懂法律还能做调解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等诸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