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宁波解法”好比止痛剂:只止痛不治痛
http://news.qm120.com2009-08-03 09:51:48 来源:全民健康网
宁波市分管副市长成岳冲分析说,《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全面引入医疗纠纷第三方援助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公安、司法、卫生和保险等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共同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可操作性强。
创新解决“大闹大赔,不闹不赔”
引进保险理赔和人民调解是宁波的一种创新。
由“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组成的“第三方”力量,把纠纷从医院内部引到外部,对激化的热矛盾进行冷处理,不仅有利于社会和谐,也有利于社会公平。
宁波市卫生局局长何一天介绍,办法出台前,医疗纠纷处理有三条途径:一是双方协商,但缺点是易出现“医闹”,结果是“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老实人吃亏”;二是请求医疗事故鉴定,但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被患方认为有“父子相护”之嫌;三是提起诉讼,但时间长,成本高。《办法》引入了人民调解的第三方调解机制,既可以把医院从矛盾中解脱出来,也维护了患者利益。
“过去,患者弱势,告不倒医院就赔不上钱;患者强势就能多赔钱;医疗纠纷处置中受到的行政干预也多。由‘第三方’依法公平公正处置,闹与不闹一个样,患者强弱一个样,从制度设计上避免了行政干预。”
宁波市理赔中心副主任邵峰介绍,出现医疗纠纷后,理赔中心以探究医疗事实为基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积极有效的协调处置,使绝大多数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责任得以明确,并转移到医院外进行理赔和调处。特别是在最敏感的赔偿金额上,严格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执行,向医患双方全面公开标准和计算方法,严格规范赔偿程序,既维护了患者的权益,也防止了国有资产的任意流失。
宁波市调委会负责人马津华介绍,在纠纷调解时,专业人员直接面对患方,剖析讲解医院方在诊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医疗技术和法律定位,特别要讲解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什么该赔,什么不该赔,该赔多少等,一条条给医患双方算“明细账”。
曾经当过医院院长现为人民调解员的茅永斌说,过去,不同医院对纠纷的处理方式,赔偿数额,结果都是不一样的。现在引入“第三方”机制,统一了处理标准,更公平,更公正;同时,由“第三方”居中调解,患者也更易于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