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食品安全犯罪者可判死刑体现政策严
http://news.qm120.com2010-09-19 10:46:43 来源:全民健康网
王锡锌:
这次也特别提到了这个缓刑的问题,有些可能是一般要不用。我们前面谈到了严,但是不要忘了,这次的通知里面也说了,要依法严惩。
主持人:
那说到以前判三年缓三年,为什么要缓?
王锡锌:
在这里我们就回到了依法。我们现在讲究的严,包括死刑的适用,它也说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这里就涉及到法是怎么规定的。应该说严是一种态度,但是我们现在处理是在依法,所以如果法律的规定有时候对某些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这些犯罪,不论是生产经营等过程的犯罪,还是包庇、纵容等等这些相关的职务犯罪,假如你法律的规定本身这个门槛可能就定的太低了,惩罚就不够严格,在这个时候我再怎么严,其实还是按照那个门槛来做的。
我举个例子来讲,我们现在这个《食品安全法》大家都知道,都特别关注。但《食品安全法》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其实只是一笔带过。为什么呢?因为这部法律它规定的只是在行政过程中我们如何来监管,所以只是罚款、吊销许可证、执照等等。对于如果构成犯罪怎么办呢?《食品安全法》只是说可以依照《刑法》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刑法》又是怎么规定的?《刑法》我们对于食品安全这一块的犯罪,其实是把它放在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换句话说,影响危害食品安全这一部分,我们历来把它放的是它影响了市场的经济秩序,不错,它的确影响了市场的经济秩序,但是有一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它直接危害到众多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所以如果不把这个关系搞清楚,那么我们现在刑法中,我觉得有许多起刑是值得商榷的。比如说生产假冒伪劣的食品,它的起刑就是三年以下,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标准是不是低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做,三聚氰氨里面添加这个假冒伪劣,他就是判三年,好像是符合法律的,所以可能一个是要严,另外一个要考虑我们手中的工具,那就是法律是不是到位了。
主持人:
依法现在如果打个比方来说的话,守门槛的力度增加了,但是门槛……
王锡锌:
门槛还是那么高。
主持人:
没错。还有一个问题,这个严会严多长时间,还是说这是无限期地严下去?
王锡锌:
我想公众也在期待我们这样一个通知不是一阵风式的,不是一个运动式的。可能民众会有一种担心,但我觉得更多的是期待,就是食品卫生、食品安全这些问题,它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可以说也是一个重大的民心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市场秩序问题,更是一个民心问题,因为民意都要求要真正地能够保障食品的安全。所以我想这样一个通知,它并没有规定期限,并没有像我们以往的通知说,我们要在一段时间内划定一个期限,这一段时间我要依法严打,而是它可能是一个长期的一个刑事司法的政策。